一、投资移民美国,不懂英语,那需要自己雇一个翻译过去面谈吗?
不需要,因为面试官是会中文的,如果真的需要翻译,那边也有翻译员,所以不用害怕。只需要回答时实事求是即可。也不要求语言等级测试。但最好还是希望申请人、附属申请人懂一些日常用语,方便在那边生活,详情可以向珠海永利移民咨询一下。
二、移民美国应具备的护照与绿卡的基本常识
美国护照(United States passport)是由美利坚合众国出于国际旅行目的发放给美国公民和美国国民使用的证件。持有人受到美国海外领事官员的保护。 护照的发放由美国国务院下属的领务局提供服务,在全美国有多处办事处和办事机构。对于身处海外的公民所提出的护照申请,由当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转回到护照中心。 护照与绿卡
护照与绿卡的区别
投资移民美国,获得绿卡就基本上具备了美国公民的权利和福利,持美国绿卡的永久居民与持美国护照的公民相比,最主要的区别是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它们还有以下的区别:
1、由于美国与很多国家有互免签证的协议,因此美国公民持美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入172个国家而无需签证,永久居民则没有这种便利;
2、持美国护照的美国公民在海外没有居留时间的限制,持美国绿卡的永久居民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就等同自动放弃永久居留的意图,绿卡将会失效;
3、持美国护照的公民即使犯罪违法也不会被递解出境,但永久居民则无此豁免权;
4、持美国护照的美国公民18岁时可帮父母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即所为“绿卡”);
5、美国公民的就业机会比较多,许多敏感部门和关键职位,如官方军务、高端科技、核心实验室等只限公民任职;
6、美国永久居民离境超过六个月,养老金有可能被终止支付。被递解出境,养老金就会被取消。美国公民则无此顾虑;
7、持美国护照在美国居住或旅行时,受美国领事保护。万一政局不稳或发生重大灾害时,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政府的保护之下,享有优先搭机离开的权利等等。
投资移民美国:美国护照与美国绿卡在往返中美上有何不同?
1、出入境美国: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证有效期最多两年。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2、出入境中国:
很多中国人拥有美国绿卡,却还是拥有中国护照,中国国籍,对于这一部分持美国绿卡的永久居民,往返中美两国都不需要签证,而持美国护照在进入中国前需申请并办妥中国签证,手续相当繁琐,并且费用不低,如签证过期或入境次数不足,则要重新申请签证。
对于经常往返中美之间的人,持绿卡更为方便一些。绿卡持有人在美居住3-5年,就可以申请加入美国国籍,领取美国护照,但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入籍美国即代表放弃中国国籍,因此许多人往往放弃领取美国护照而保留绿卡身份,为的就是回国方便。
投资移民美国:永久居民入籍美国需要什么条件?
1、取得永久居留权满五年或三年(通过公民配偶移民取得绿卡者);
2、五年内累计住满两年半或三年内累计住满一年半;
3、五年(或三年)中有任何一次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则以前居住时间不算数,需从此次回美之日起重新计算居住时间;
4、品德良好。犯谋杀、抢劫、赌博、逃税、漏税、贩毒等重罪者,不能入籍。轻微过失,视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入籍;
5、通过英文及公民知识考试。
下列情况除外:
1、50岁以上,绿卡20年以上;或55岁以上,绿卡15年以上者,可免考英文,用母语回答,需请翻译;
2、有身心学习障碍的人,说明为何不能学会英文,需医生出具证明。
护照与国籍
Henley & Partners顾问公司完成的研究表明,美国的亨氏签证受限指数(Henley Visa Restrictions Index)得分为166,排行第4。
大约有186个国家和地区给予普通美国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和落地签证待遇,150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免签证进入。不能免签的主要是中国、朝鲜、俄罗斯、巴西、印度、越南和大部分中亚国家、中北非国家等等。
美国的国籍政策采取出生地主义。外国公民可以被归化为美国公民,美国公民可以通过婚姻获得另一国籍,但不意味着一定会失去原国籍。如果一个美国公民主动申请并获取外国籍,则可能因此失掉美国国籍。法律规定一个人必须出于自由意愿,主动申请外国籍,其目的在于放弃美国籍,才会失去美国国籍。美国公民可以通过适当形式在美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声明放弃美国国籍手续。
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在美国的存在,但不鼓励双重国籍,因为双重国籍的存在会限制美国对其海外公民实行保护。美国公民,包括双重国籍公民,必须使用美国护照出入美国国境。
三、美国EB-5投资移民是什么?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简介: EB-5是美国移民局USCIS的投资移民项目,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在两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被升格为长期法案。同时,区域中心由USCIS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而设计出来的可获取EB-5移民签证的临时法案! 由美国国会1993年推出,目的是为以灵活和变通的方式使EB5可以吸引更多外国人为美国经济做贡献而设置的临时性组织。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2年10月30号到期,在2012年9月份获得三年延期。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EB-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容,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