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有工作签证,或者能够有你为什么长期留在中国的原因递交给使馆
绿卡的条件:
配偶或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夫妻团聚、亲子团聚以及亲属投靠的,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如果是在北京和上海,可以到北京市、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和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
申请人属于配偶的应提交结婚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于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上述证明如系外国政府部门或机构出具的,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父母或子女从国外投奔你属于投靠,要求住满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但相关文件上对配偶没有这样要求,所以你的情况应该到办理单位进一步咨询)
附相关:
亲属投靠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亲属投靠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2)年满60周岁的;
(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
(4)有稳固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另:
关于办理程序的时限
1.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补发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3.对同意受理有关申请的,受理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对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被批准的,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若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中国绿卡,即外国人在中国获得的长期居留许可证,对于希望在中国长期居留和发展的外籍人士至关重要。以下是申请中国绿卡的条件:
1. 工作年限:申请人必须在中国连续工作满四年,且每年在中国居住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满足这一条件后,方可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2. 稳固住所和生活保障:申请人在中国必须有稳固的住所,并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银行存款证明等。
3. 无犯罪记录:申请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可通过所在国家的公证机构或驻华使领馆获取。
4. 对中国的重大贡献或专业技能: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对中国有重大贡献或拥有特殊专业技能。这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在关键领域的高级专业人士、以及拥有国际认可的专业技能的人士。
总结来说,外籍人士想要申请中国绿卡,需要满足在中国工作四年、拥有稳固住所和生活保障、无犯罪记录以及对我国有重大贡献或专业技能等条件。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外国人在中国的居留具有稳固性和可持续性,并有助于吸引更多杰出人才来华工作和生活。
一、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1、想要申请中国绿卡的外国人,除了需要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之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国连续投资三年以上,纳税记录良好。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且连续任职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住满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
(4)上述人员的配偶或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2、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固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固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固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二、外国永久居住权和绿卡的区别永久居留权和绿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永久居留权是一种权利,其内容就是可以让权利人永久在这个国家居住下去,并且在很多方面享受与本国国民同等待遇,绿卡是指永久的居民身份证,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外国人获得中国绿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向中国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
申请人的情况将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核实,之后报公安部审批。一旦公安部批准,申请人将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若申请人身处境外,公安部将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可持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并在入境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包括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基本要求,同时需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 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稳固且纳税记录良好。
2. 在中国担任高级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并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3. 对我国有重大或突出贡献,或国家有特别需要。
4. 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若满足第
一、第
二、第三项条件之一。
5. 中国公民或已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固生活保障和住所。
6. 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7.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固生活保障和住所。
以上所述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证,通常被称为“绿卡”,它赋予持卡人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并可能免除一定期限的签证入境要求。要在中国获得绿卡,外国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连续在中国工作满四年,且每年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 年收入至少为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3. 属于外籍高层次人才,或有重大突出贡献,或符合国家特别需要的人才。经相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推荐,这些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永久居留。他们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申请。
这些规定是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制定的。该条款规定了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 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稳固且纳税记录良好。
- 在中国担任高级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重大或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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