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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日本的永久居留证,需要什么条件?请引用官方资料。
取得日本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是:按入国管理局的申请永住者条件,必须要在日本居住十年以上,并有工作八年的履历才能申请成为永住者。成为永住者以后,如有配偶或子女均可经入国管理局办发签证。如果是“非法滞在”(即黑户失去签证者)想要重新拥有签证,唯一途径就是与日本人结亲,从而取得日本配偶签证,也就是俗称的“黑转白”。扩展资料使用日本永久居留证的人群有:
1、老华侨的后代。这些老华侨往往在日本已经生活了三四代,最多的达七代。他们的祖先在日本大正时代之前即从中国清朝或民国时期移居日本,因此具有在日本的永久居留权。
2、学成留日人员。中国近当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大批中国人赴日本公费、自费留学。不少留学人员毕业后,选择在日本就业,有了稳固工作数年之后,可以逐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
3、日本人配偶。这也许是中国人移居日本最快的途径。如果中国人娶日本人为妻或嫁给日本人,办理结婚法律手续之后,即可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
4、工作后留日。如果有日本高校或公司愿意聘请某个中国人担任一定职务,即可办理“教授”或“国际知识/人文业务”或“企业内转勤”签证。同样的,当在日本工作达一定年限后,可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绿卡
二、拿到日本永久居留权好处和坏处
好处是可以在日本和中国两边呆.免去每1年或3年更新签证的繁琐.有了永住,除了国籍上的不同,别的待遇基本与日本人差不多了.
坏处是再入国许可 是每三年到期一次,如果那时候你在中国,要回日本重新办理一次再入国,否则再入国许可到期,就算有永住也不能回日本的.
三、关于在日本拿到永久居住权 的问题。
一、日本是非移民国家,目前入籍方法只有两个:
1、与日本人结婚
2、获得永久居住权达10年以上外国人要想在日本取得永久居住权,必须在日本连续居住十年。 日本实施的将专业知识和技术等分数化的“高能力人才分数制”,学历、履历、年收入换算成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外国人,可被认定为高能力人才。获得认定后,要想在日本取得永久居住权,在日连续居住时间可由十年缩短为五年。
二、永久居住与入籍的最大区别是:永住者保持自己原有国籍,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与日本公民同等的义务和权利。
三、目前合法居住在日本的中国人主要是以下4类人群
1.老华侨的后代。这些老华侨往往在日本已经生活了三四代,最多的达七代。他们的祖先在日本大正时代之前即从中国清朝或民国时期移居日本,因此具有在日本的永久居留权
2.学成留日人员。中国近当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大批中国人赴日本公费、自费留学。不少留学人员毕业后,选择在日本就业,有了稳固工作数年之后,可以逐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
3.日本人配偶。这也许是中国人移居日本最快的途径。如果你娶日本人为妻或嫁给日本人,办理结婚法律手续之后,即可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
4.工作后留日。这与第二点有些不同,即你不一定先在日本留学。如果有日本高校或公司愿意聘请你担任一定职务,即可办理“教授”或“国际知识/人文业务”或“企业内转勤”签证。同样的,当你在日本工作达一定年限后,可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扩展资料:日本定居条件通常包括永住者、特别永住者、一般永住者、定住者取得相应签证后长期滞留日本,还包括变更国籍的归化。日本是非移民国家。定住签证,主要是日本人配偶,或是在日本拥有永住签证的人的配偶,或是日本残留孤儿来日本,或是以未成年人随在日本结婚的父亲或母亲来日本的人等拥有。和就职签证,留学签证一样,在留期间到后需要更新,定住签证时限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要更换。拿到第二次的三年签证后即可去申请永住签证。永住签证,具有在日本的永久居住权。在没有违反日本法律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永久在日本居住。
参考资料:日本定居条件百度百科
四、我朋友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我在中国,业务需要在日本当地开一家公司,我...
可申请投资·经营签证投资·经营签证,顾名思义就是在日本进行投资和经营自己的企业时可以申请的一种签证。
找个日本的懂这个的行政书士问问吧。
以下是转来的。
例如,外国人在日本开办公司、外国人收购日本的公司、或者外国人获得公司的社长·取缔役·支店长·部长等经营者·管理者时,可以申请投资·经营签证。
为了获得在日本的投资·经营签证,需要符合日本入管法所规定的在工作活动上的该当性,以及适合日本法务省基准的适合性。一般在申请时,会主要针对这两项,入管局进行详尽的调查与确认,下面就详尽介绍一下该当性和适合性。
投资·经营签证的该当性
日本入管法上承认8种,外国人的经营者·管理者的投资·经营签证的资格,也就是所谓的该当性。
首先作为大前期,投资·经营签证的外国人,必须是以在日本开始事业经营【起业,创业】,或是向日本的事业内投资并且进行收购【投资收购】的两个大前提下,并且作为[经营者]或者经营者手下的进行管理业务的[管理者],又出现了2个不同的组合。也就是说围绕【起业】【投资收购】【经营者】【管理者】这四个不同概念的组合
在日本开始事业经营(起业,创业)
①外国人创业者作为经营者
(社长、取缔役、监査役等)
②企业经营者是外国人,在经营者的领导下进行从事管理事务的外国人管理者 (工场长、支店长、部长等)
外国人对日本企业进行投资收购
③开始进行投资收购的外国人经营者
④在投资收购的外国人经营者的领导下,进行从事管理事务的外国人管理者
并且,对于已经【起业、创业】或者【投资收购】的前提情况下,作为外国人经营者的代理职责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也有4种组合。例如,第一代在日本创业后,在招人第二代外国人经营者、管理者时经常会出现此种情况。
在日本已经开始创业
⑤作为创业的外国人的代理事业的外国人经营者
⑥作为创业的外国人的代理,进行企业管理事务的外国人管理者
外国人已经投资收购过日本的企业
⑦作为已经进行投资收购的外国人的代理,经营事业的外国人经营者
⑧作为已经进行投资收购的外国人的代理,进行管理的外国人管理者
以上全部8种【起业】【投资收购】【经营者】【管理者】组合的情况,都能获得日本入管法所承认的投资·经营签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全部都是外国人经营者,作为日本的经营者所指定的外国人管理者,不能获得投资·经营签证,这时次外国人的情况能可办理【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详尽请阅读嘎嘎在东京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文章)
日本人作为企业经营者,招募的外国人代理经营者
作为外国人的代理经营者、管理者并不属于【投资·经营】签证的范畴
办理【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更加妥当
日本人作为企业经营者,招募的外国人管理者
投资·经营签证的适合性
具有上述所说的8种资格后,虽然符合了日本入管法规定的投资·经营签证的许可范围,但是并能说绝对能够获得签证。基于事业安定性·连续性等的考虑,日本入管局还要进行一定基准的适合性审查,之后才能发放投资·经营签证。
一定得基准是由日本法务省规定的一些条例,经营者的情况下必须要适合一下的基本基准,并且如果是管理者的情况,还需要有经营·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LIUYI SUPREME SERVICE】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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