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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22:03:01·来源: 金融界
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发布公告,对兰州银行(001227)股份有限公司张掖路支行、冯立新(时任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路支行行长)处罚款人民币80万元。
甘金监行处〔2024〕89号公告显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路支行(简称“兰州银行张掖路支行”)存在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的违法违规问题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决定:一、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路支行处以80万元罚款二、对冯立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